
- ·百雀羚请周杰伦,不符合品牌战略
- ·让消费者成为你的代言人
- ·卡通形象是做好儿童产品最好的广
- ·如何让消费者成为你的代言人
- ·户外企业虐心的品牌代言人选择
- ·三星百人证言:史上最多代言人广
- ·月月舒“青春萌主”代言人海选活
- ·从选代言人到“被代言”
- ·日化明星代言人再次遭遇“粥少僧
- ·企业家应该成为自己企业最好的代
- ·选错了代言人,博了大众眼球又如
- ·陷入误区的代言人营销
- ·解读中国企业的“品牌代言人”乱
- ·从刘谦二度牵手方太看代言人营销
- ·李冰冰PK孙俪:品牌代言人的修
- ·乐事该换代言人了
- ·广告代言人一见
- ·品牌代言人:我们该如何选择?
- ·品牌代言人,更要成为产品代言人
- ·中国服装品牌“明星代言人”很虚
- ·代言人:人代产品,产品如人
- ·食品饮料品牌塑造中虚拟形象代言
- ·代言营销:重在把代言人价值最大
- ·品牌如何选择形象代言人
- ·广告代言人效应分析与适合度测评
- ·旅游品牌如何借用免费代言人?
- ·代言人之惑:缩了水的品牌代言
- ·代言人之惑:选择明星代言 悠着
- ·代言人之惑:明星代言,并非品牌
- ·代言人之惑:升了值的品牌代言
- ·代言人之惑:明星代言 只是看上
- ·代言人之惑:“谁来说”这是个问
- ·代言人之惑:代言与代价
- ·代言人之惑:榜上有名
- ·代言人之惑:企业语录
..
當前位置:中國廣告人網(wǎng)站>創(chuàng)意策劃>廣告雜燴>詳細內(nèi)容
代言人之惑:縮了水的品牌代言(1)
作者:成功營銷 時間:2008-8-13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-
Case1: 恩威&張柏芝
2007年10月,恩威集團委托國內(nèi)專門的調(diào)查公司在全國范圍內(nèi)進行民意調(diào)查,調(diào)查結果顯示,受訪的潔爾陰系列產(chǎn)品女性消費者中,很多人對張柏芝印象頗好。2007年底,張柏芝與恩威集團簽訂了代言合同。
在張柏芝卷入“艷照門”之后,恩威繼續(xù)使用張柏芝做代言,在各大媒體上繼續(xù)播放廣告片。對于自己的“執(zhí)著”恩威給出的解釋是:恩威集團以堅持道義之心、清靜無為的道學儒家精神理念,恪守商約,繼續(xù)啟用張柏芝為代言人。
&n
2008年7月中旬,《成功營銷》記者致電恩威品牌部采訪代言人策略話題,恩威以“牽涉到代言人的任何話題對恩威來說真的是太敏感了。代言人事件對于恩威,以及恩威消費者的感情傷害實在太大”為由拒絕采訪。
點評: 北京CBCT品牌營銷機構董事長 李志起
恩威的失誤在于它在艷照門事件出來之后對張的“始亂終棄”和首鼠兩端的心態(tài)。應該說,恩威在選擇形象代言人時是下了一些功夫的,選張柏芝并沒有錯。但是,對于如何使用明星,尤其是關于明星代言可能出現(xiàn)的危機管理,恩威是沒有經(jīng)驗的,所以在艷照門事件出來之后,恩威的表態(tài)過早、過急,沒有預見到事件的持續(xù)發(fā)展,也沒有給自己留出未來靈活處理的余地。
恩威之前并沒有使用代言人的成功經(jīng)驗,人們記住的是它“難言之隱一洗了之”的成功,所以當它勇敢地邁出這一步時,沒有預見到明星代言往往可能是“成也蕭何、敗也蕭何”的問題,事前沒有把作業(yè)做細,事后處理也十分笨拙。所以,企業(yè)做品牌需要定心和定力,在用明星代言方面也是如此。
Case2: 金嗓子&羅納爾多&卡卡
在人們還在費解金嗓子和羅納爾多的“恩怨情仇”之時,卡卡名正言順地成為了金嗓子的代言人。雖然代言人不同,但和羅納爾多傻笑的廣告如出一轍,金嗓子的廣告再次引來一片惡評。
2007年8月21日,廣西金嗓子集團正式簽約國際球星卡卡[Ricardo Izecson Santos Leite Kaka(里卡爾多·伊澤森·桑托斯·萊特·卡卡)],并專門召開了“巴西金童情定廣西金嗓子”的新聞發(fā)布會。之后,千家萬戶的電視屏幕上,帥氣的卡卡身著紅色球衣,臨門一腳,之后便同“前任”羅納爾多一樣,傻笑著手持金嗓子喉寶的卡卡,對消費者說:“入球真爽,入口更爽”。毫無創(chuàng)意的廣告挑戰(zhàn)著觀眾的視覺和聽覺,即便是大腕兒卡卡,也無法把金嗓子的廣告化腐朽為神奇。
據(jù)悉,卡卡此次與金嗓子簽約2年的費用為1300萬元,與之前羅納爾多30萬美元“代言”4年的價格大相徑庭。據(jù)羅納爾多的經(jīng)紀人稱,2003年皇馬訪華期間,金嗓子喉寶董事長江佩珍邀請羅納爾多吃飯,席間邀請羅納爾多手舉金嗓子合影,之后金嗓子竟用羅納爾多作了4年的形象代言人。當時,他們已經(jīng)和律師搜集證據(jù),準備要求金嗓子賠償約1億元人民幣,雖然此事最后不了了之,但有一點可以肯定,那就是羅納爾多很生氣。
今天,卡卡成為了金嗓子真正的代言人,他的代言也許能由卡卡的父親之前身體力行為期3個月的廣西金嗓子之旅作保,可消費者又能從卡卡“憨厚的”笑容中獲得什么呢?
點評: 著名品牌戰(zhàn)略專家、李光斗品牌營銷機構創(chuàng)始人 李光斗
卡卡、羅納爾多與金嗓子看似“十萬八千里”,不論是在國際上的名氣,還是本身的形象,金嗓子不免有借球星的名氣進行炒作的嫌疑。金嗓子如果僅僅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,羅納爾多已經(jīng)讓他們做到了,卡卡的簽約更顯得莫名其妙。
選擇明星代言人,應先擇其形后擇其名。不一定要選名氣最大的,但一定要選擇最合適的,明星的內(nèi)在氣質與品牌的內(nèi)在氣質、形象要保持高度一致,如此才會推動品牌的發(fā)展。選擇名氣十足但與品牌調(diào)性相距甚遠的明星作代言,不僅達不到預期的效果,反而會引起消費者對品牌的質疑。選擇品牌代言人需要堅持品牌形象的統(tǒng)一性和延續(xù)性。